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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友好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基于对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间,大商
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971,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累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为 3,197.06 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关于完成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二)在本次增持前,大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872,7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大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关商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71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大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587,9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7%。

  (三)在本次增持前 12 个月内,大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大商集团拟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方式和金额

  大商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大商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具体价格区间,大商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价波动及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6 日之日起 6 个月内。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大商集团自有资金。

  (七)大商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间,大商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971,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累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为 3,197.06 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控股股东大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85,844,7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6%;大商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关商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71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大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8,559,9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3%。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大商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大商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