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239,000 万元,其中: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19,000万元,为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20,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27,999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219,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
1、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新增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
行承兑汇票;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申请二年期授信额度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2、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欧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 6,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3、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之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新增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申请二年期授信额度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商票保贴;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春城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4、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路超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5、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影路超市)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6、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连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二)为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子公司欧亚卖场以部分设备等为租赁物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并提用全部额度。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租赁期限三年。
公司为子公司欧亚卖场向远东国际申请融资业务 20,000 万元人
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限三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开运街 196 号(现开运街 5178 号)
法定代表人:于志良
注册资本:58,037.5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 645,643.71 万元,
负债总额 390,901.3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82,272.68 万元,银行
贷款 174,7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254,742.37 万元。2021 年,实
现营业收入 170,368.18 万元,实现净利润 24,188.10 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 58,037.50 万元,其中:
本公司出资 26,143.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05%;长春亚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0,9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84%;自然人共出资 20,958.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6.11%。
(二)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通化市江沿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颜连娣
注册资本:18,547.01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建材、家具;烟草零售;广告设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化欧亚资产总额 44,569.12 万元,
负债总额 19,753.2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9,753.24 万元,银行贷
款 6,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24,815.88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
入 16,002.24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52.61 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广告设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 219,990.05 万元,
负债总额 164,997.4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47,012.28 万元,银行
贷款 39,6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54,992.65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
入 172,535.34 万元,实现净利润 1,012.31 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
(四)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南关区亚泰大街 8599 号
法定代表人:孟毅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针织、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卫星路超市资产总额 12,293.03 万元,
负债总额 5,707.9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5,707.95 万元,银行贷款4,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6,585.08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6,323.92 万元,实现净利润 773.28 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宽城区柳影路万龙第五城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孙欣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针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柳影路超市资产总额 11,927.75 万元,
负债总额 5,623.2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5,623.20 万元,银行贷款4,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6,304.55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10,700.31 万元,实现净利润 419.22 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10861 号
法定代表人:于惠舫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金银珠宝饰品、医疗器械、计算机、传真机、摩托车及配件、汽车配件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商业连锁资产总额 281,054.85 万元,
负债总额 200,237.5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93,601.42 万元,银行
贷款 0 万元,所有者权益 80,817.27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90,360.30 万元,实现净利润-5,226.60 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同意为子公司欧亚卖场向远东国际申请融资业务 20,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限三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事前对提交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的《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
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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