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4-03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增持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丰特纸”)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民丰集团”) 关于股票增持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通知,前述贷款专项用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民丰集团通知,民丰集团拟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总体增持数量不少于300万股(含)、不超过600万股(含),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万元(含)。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增持主体本次拟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民丰特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民丰集团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出具的《关于对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在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监管政策的前提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省分行同意为民丰集团增持民丰特纸A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根据民丰集团增持股份方案披露的增持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期限1年。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前述贷款仅用于民丰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股份。
上述《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民丰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民丰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增持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增持,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额度2800万元不代表民丰集团对增持金额的承诺,具体增持股份的数量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的股份数量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