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4-083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计划在未来 12 个
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场内交易等方式增
持公司 A 股和 H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中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H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到山东能
源通知,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山东能源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总金额、A 股股份金额及 H 股股份金额均已超过增持计
划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情况
(一)增持主体:A股股份增持主体为山东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H股股份增持主体为山东能源全资子公司兖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持股情况: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山东能源共持有公司A股股份3,385,986,710股,包括通过自身账号持有3,214,570,932股,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 171,415,778 股;通过兖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H 股股份 682,483,500 股。山东能源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4,068,470,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884%。
(三)山东能源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为巩固控股地位,提高持股比例,向市场传递积极信息,提振投资者传递信心,彰显大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及价值定位的认可,山东能源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场内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和 H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中 A 股股份累计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H 股股份累计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9 日的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2023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山东能源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和 H 股股份共计 27,715,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约为 0.2761%,增持金额人民币 300,202,748.73 元(H 股股份以港币增持,其中港币兑人民币汇率按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总金额区间下限,其中:
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6,187,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616%,增持金额人民币 100,086,567.70 元,已超过 A 股股份增持金额区间下限;
增持公司 H 股股份 21,5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144%,增持金额人民币 200,116,181.03 元,已超过 H 股股份增持金额区间下限。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 山 东 能 源 共 持 有 公 司 A 股 股 份
4,395,142,871 股,包括通过自身账号持有 4,185,339,592 股,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 209,803,279 股;通过兖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H 股股份 908,756,550 股,包括通过其自身账号持有 626,058,657 股,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
282,697,893 股 。 山 东 能 源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共
5,303,899,4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8284%。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除增持外其他股份变动说明:
(一)山东能源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第一期)共换 A 股 10,028,640 股,导致山东能源持有公司 A 股
数量减少 10,028,640 股。
(二)根据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注销了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01,180 股 A 股限制性股
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1,401,180 股。
(三)公司完成了向特定投资者配售285,000,000股H股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285,000,000 股。
(四)根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每股派送红股 0.3 股。
导致山东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 1,217,742,471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2,316,890,862 股。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的北京市君合律
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公司网站。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山东能源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之后六个月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山东能源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