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8-0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的一致行
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自2017年8月10日
起6个月内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00%,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
股本的4.900%,累计(含2017年8月9日首次增持)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
行总股本的0.114%,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914%,增持均价不高于每股
20.50元。
公司已于2017年8月10日,9月1日,9月13日,11月11日分别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19、27、28、32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截止2018
年2月9日,中兵投资共增持公司股份19,791,014 股,占公司总股本3.89%,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中兵投资累计持有公司股份91,496,46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7.984%;公司控股股东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326,958,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66%。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兵投资。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1,705,446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4.09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增持数量:择机增持,自2017年8月10日起6个月内增持比例不低于
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00%,不高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900%,累计(含2017
年8月9日首次增持)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14%,不高于公
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914%。
3、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视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状况,自2017年8月10
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4、拟增持股份价格:根据股价变化和市场趋势择机增持,增持均价不高于每股20.50元。
5、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拟用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结果
1、实施进展
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11月9日,中兵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792,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04%。
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2月9日,中兵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98,9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86%。
2、实施结果
自2017年8月9日至2018年2月9日中兵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791,014股,占公司总股本3.89%,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中兵投资累计持有公司股份91,496,46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7.984%;公司控股股东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326,958,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66%。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中兵投资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