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8-01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科精华”)披露的《公司收购报告书》,收购人何承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计划自2018年2月1日起,于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维科精华股票合计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收购人将自2018年2月12日起,于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维科精华股票合计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881万股。
●2018年2月27日公司收到维科控股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函,自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7日维科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40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后何承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维科控股共持有维科精华股份136,604,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函,维科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自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4,40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前维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30,048,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121%,何承命先生作为本公司和维科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其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50,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79%,本次增持后何承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维科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136,604,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
何承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维科控股近十二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 增持日期 股数(单位:股) 持股比例
增持前持有 0 0
何承命 2018年2月2日 2,150,002 0.4879%
小计 2,150,002 0.4879%
增持前持有 130,014,985 29.5046%
2018年2月5日 33,100 0.0075%
2018年2月12日 566,900 0.1286%
维科控股集 2018年2月14日 1,700,000 0.3858%
团股份有限 2018年2月22日 300,000 0.0681%
公司 2018年2月23日 400,000 0.0908%
2018年2月26日 650,000 0.1475%
2018年2月27日 789,700 0.1792%
小计 134,454,685 30.5121%
合计 136,604,687 31.0000%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何承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维科控股将继续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司收购报告书》,计划自2018年2月1日起,于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维科精华股票合计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自2018年2月12日起,于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维科精华股票合计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881万股。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何承命先生和维科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何承命先生和维科控股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