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1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通知,象屿集团于2017年12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7年12月19日,象屿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3,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733%。
本次增持前,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地产”)分别持有公司股份624,488,448股、16,426,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0,914,448股,占公司总股本54.74%。
本次增持后,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象屿地产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627,688,448股、16,426,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4,114,448股,占公司总股本55.02%。
二、后续增持计划
象屿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对公司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7年12月19日起3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以上均包含本次已增持的金额在内)。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象屿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象屿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