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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6


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恩汽电”)的控股股东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集团”)的增持计划于 2024 年 11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情况详见于《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及《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8)。豪恩集团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

    近日,公司收到豪恩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豪恩集团因自身资金安排等原因,尚未增持
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豪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8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
    豪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清锋先生、深圳市华恩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恩泰”)、深圳市佳富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富泰”)、深圳市佳恩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恩泰”)、深圳市佳平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平泰”)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4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8%。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华恩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佳富泰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佳恩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佳平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

  此外陈清锋的父亲陈金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陈金法先生和陈清锋先生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豪恩集团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增持计划。

  3、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豪恩集团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豪恩汽电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将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
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
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豪恩集团因自身资金安排等原因,尚未增持公司股份。豪恩集
团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
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
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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