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3)。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拟以自筹资金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200 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上述增持计划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已合计增持 384,7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34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01.83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共同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知悉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万股) (万股)
吴世杰 193.8000 2,888.4311 1.69% 25.14%
吴斌 114.0000 1,699.0773 0.99% 14.79%
吴承辉 72.2000 1,076.0822 0.63% 9.37%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12 个月内,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实际控制人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 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增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已 合计增持 384,7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34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01.83 万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增持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万元) (万股)
吴世杰 集中竞价 302.00 13.6800 0.1191%
吴斌 集中竞价 299.86 14.6590 0.1276%
吴承辉 集中竞价 199.97 10.1400 0.0883%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 直接持 间接持 直接持 间接持
名称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股占总 股占总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股占总 股占总
(万股) (万股) 股本比 股本比 (万股) (万股) 股本比 股本比
例 例 例 例
吴世杰 193.8000 2,888.4311 1.69% 25.14% 207.4800 2888.4311 1.81% 25.14%
吴斌 114.0000 1,699.0773 0.99% 14.79% 128.6590 1699.0773 1.12% 14.79%
吴承辉 72.2000 1,076.0822 0.63% 9.37% 82.3400 1076.0822 0.72% 9.37%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实际控制人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共同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