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83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经河南证监局检查,2023 年 7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力”)与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未履行审
议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6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一、重大合同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与雅安经开区管委会
签署了《四川天力锂能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及《项目补充协议书》,协议就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分期建设、建设进度、双方权利义务、扶持政策等进行了
确认,具体还约定了项目投资额 50 亿元、建设周期自 2021 年 1 月开始分三期建设
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后续,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理顺公司内部决策授权体系与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效衔接,从制度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加强有关人员的规范意识。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