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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4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已对协议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大型产业综合配套项目的竞争力,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配套设备一体化业务做大做强。具体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24-016)。近日,公司及联合体成员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国市永祥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单位参与的安徽省宁国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及绿色硅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 EPCF 项目(项目标号:NGS-GC-GK-2024519)签署了《建设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招标人、发包人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俞仲园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创业空间服务;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发包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本次中标外,最近 36 个月内公司还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收到安徽省宁国
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 195,749.0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累计中标该招标人项目金额为 4,002,844,300.00元。

  履约能力分析: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

    二、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联合体分工

    (一)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1、成员一: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文华

  注册资本:20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勘
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
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用设

备修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号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世界500强中国中冶(股票代码:601618),为大型央企,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足,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成员二:宁国市永祥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关祥

  注册资本:3,5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充电桩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宁阳西路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宁国市永祥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

  3、成员三: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人茂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肖南路450弄58号2号楼2层V区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

  (二)联合体分工情况

  1、公司负责废气处理设备、废水处理设备、纯水处理设备等机电配套一体化设备的生产、安装与调试等。

  2、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宁国市永祥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建筑施工工程。

  3、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勘察设计工作。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及绿色硅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EPCF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宁国市宁国经开区河沥园区

  3、项目内容:

  本项目位于宁国经开区河沥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540 亩,总建筑面积约31 万平米,主要包括场平、110KV 变电站、新建标准化厂房、仓库、固废库、刻槽房、污水站、化学品库/危废库等生产动力、机电一体化工艺设备及附属设施以及室外道路及周转场地、厂区管网系统、绿化、围墙、大门等。本次招标为范围内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

  4、项目承包范围:

  主要包括场平、110KV 变电站、新建标准化厂房、仓库、切片车间、固废库、刻槽房、污水站、化学品库/危废库、消防泵房/地下生产及消防水池、门卫、物流传输连廊、储能车间、组件车间等生产动力机电工程及附属设施以及室外道路及周转场地、厂区管网系统、绿化、围墙、大门等。本次招标为范围内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交易价格: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拾亿肆仟伍佰参拾伍万肆仟叁佰元整(¥2,045,354,300.00)

  (1)设计费(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伍万元整(¥6,150,000.00):适用税率:6%,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壹佰壹拾参元贰角壹分(¥348,113.21 元),不含税金额为(¥5,801,886.79);总价包干。

  (2)机电设备及安装费(含税):

  人民币壹拾亿零玖仟贰佰壹拾叁万(¥1,092,130,000.00 元):机电设备适用税率:13%:安装工程适用税率:9%,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建筑工程(含税)

  人民币(大写)玖亿肆仟柒佰零染万肆仟叁佰(¥947,074,300.00):适用税率:9%,税金为人民币(大写)柒仟捌佰壹拾玖万捌仟柒佰玖拾伍元肆角壹分(¥78,198,795.41),不含税金额为(¥868,875,504.59)。施工费:工程建安费 X(1-施工报价投标下浮费率),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6、工期计划:240 日历天(建设工期共 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
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7、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发包人验收。(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8、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9、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承包人施工时因人为原因损坏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发生的赔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承担工期延误的
违约责任。

  10、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1、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大型产业综合配套项目的竞争力,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配套设备一体化业务做大做强。合同具体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对协议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

    五、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