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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8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2-056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 2022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程存照、贾卫民、歙县国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李玉洁、王之建、方晔、歙县新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粤之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汪延龄、姚峰、顾国囡、张程勇、程存民、罗建兰持有的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拟通过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及主要工作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业香料,证券代码:300886)自 2022 年 7 月 4 日开市
起开始停牌,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1)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
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一般风险提示公告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周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除上述公告外,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2022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关
于重组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2-040、2022-051)。

  (二)公司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等工作,对相关实施方案和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并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虽经各方积极努力,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及外部环境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等相关方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条件满足后生效。鉴于上述相关先决条件尚未满足,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交易各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预案披
露之日(2022 年 7 月 15 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2 年 9 月
28 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知悉本次交易终止情况的交易各方董监高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中介机构及有关知情工作人员,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等。

  公司将按法律法规要求就自查内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目前暂未取得相关查询数据,待取得查询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

    七、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八、备查文件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