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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昊科技: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控股子公司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23142        债券简称:申昊转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控股子公司收到成交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

    2、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购销合同》总金额为 43,000,000.00 元
(含税)、《成交通知书》总金额为 260,000,000.48 元。若《购销合同》顺利履行、中标项目顺利签订正式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相关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报告期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购销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成交通知书》相关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4 年 11 月 5 日,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杭州申昊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昊储能”)收到湖南恒宇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恒宇”)签发的《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预中标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近日,公司与湖南恒宇签订了《购销合同》,湖南恒宇系“欧英华博兴磷酸
铁锂电池储能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公示第一名的联合体牵头方。本次签署的合同金额(含税)为人民币 4,30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仟叁佰万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签署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恒宇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辉

    3、注册资本:5,688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电线、电缆制造;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充电桩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安防设备制造;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陆地管道运输;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金属结构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线、电缆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汉大道拓步尚都灯饰城 1 栋
216 号

    6、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湖南恒宇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恒宇经营正常,具有向公司支付货款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湖南恒宇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称、金额等

    一二次设备(含主变)等产品合计人民币 43,000,000.00 元(含税)。

    (三)供货时间及地址

    具体发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供货地址为甲方指定地址。

    (四)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95%,货到验收合格满 12 个
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5%。

    四、收到成交通知书情况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浙江”)系与湖南恒宇以联合体形式中标欧英华博兴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项目一期工程EPC 总承包。申昊储能近日收到中能建浙江出具的《成交通知书》,确定申昊储能为欧英华博兴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项目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储能系统设备项目的成交人,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60,000,000.48 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履行及成交通知书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购销合同》总金额为 43,000,000.00 元(含税)、《成交通知书》总金
额为 260,000,000.48 元。若上述合同顺利履行、中标项目顺利签订正式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相关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报告期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风险提示

    《购销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成交通知书》相关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购销合同》;

    (二)《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