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李敬茂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敬恩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绅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建勇先生、原副总经理、原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副总经理张永利先生、副总经理岳小鹤先生(以下合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或“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同,计划自公司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起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45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900 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8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2%%,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483.42 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 450 万元的 107.43%。
近日,公司收到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董事长李敬茂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敬恩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绅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建勇先生、原副总经理、原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副总经理张永利先生、副总经理岳小鹤先生。
2、持股情况: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李敬茂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
李敬恩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
王绅宇 196,000 0.21
李建勇 152,000 0.17
王涛 279,000 0.30
张永利 188,000 0.20
岳小鹤 119,000 0.13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的情况,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45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900 万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禁止增持的期间之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8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42%,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 483.4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 增持 增持 计划实施前 计划实施后
主体 数量 金额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万元) (股) (%) (股) (%)
李敬茂 102,100 114.84 未直接持有 - 102,100 0.11
公司股份
李敬恩 81,000 110.52 未直接持有 - 81,000 0.09
公司股份
王绅宇 44,700 53.92 196,000 0.21 240,700 0.26
李建勇 37,500 50.07 152,000 0.17 189,500 0.21
王涛 38,900 51.37 279,000 0.30 317,900 0.35
张永利 40,000 52.66 188,000 0.20 228,000 0.25
岳小鹤 40,400 50.04 119,000 0.13 159,400 0.17
合计 384,600 483.42 - - -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