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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300473        证券简称:德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股份”)
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戊戌 15 号基金”)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
日起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因受增持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戊戌 15 号基金尚未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期内,戊戌 15 号基金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尽快推进本次增持事项,确保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戊戌 15 号基金《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
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戊戌 15 号基金已持有公司股份 10,956,1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26%。

  2、本次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

  3、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

  4、本次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区间为 14.00 元/股(含)-20.00元/股(含),戊戌 15 号基金将根据德尔股份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或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6、本次增持股份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增持资金来源:戊戌 15 号基金自有资金。

  8、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0、相关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或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受增持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戊戌 15 号基金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戊戌 15 号基金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
价值。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期内,戊戌 15 号基金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尽快推进本次增持事项,确保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投资者利益。

  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实施增持计划并承诺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相关风险状况,戊戌 15 号基金将及时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