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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草生态:关于签署《中国大唐黄河“几字弯”库布其沙漠生态治理示范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4号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中国大唐黄河“几字弯”库布其沙漠生态治理
        示范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后期合同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鄂尔多斯市农投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中国大唐黄河“几字弯”库布其沙漠生态治理示范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6,945,300.00元。

  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总工程项目40%的工程量。公司已于2024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号)。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764478880Q

  类型:分公司

  负责人:张洪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28日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7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
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合体成员介绍

  (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营业执照号:121000004000040512

  类型: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张煜星

  注册资本:4133万元

  成立时间:1954年1月1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4号楼

  经营范围:为林草建设提供技术服务、生态系统和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林草和生态建设规划,生态保护修复政策研究,技术支撑和工程验收,国家公园政策及技术研究,林草生态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遥感监测与应用研发,测绘制图,林草碳汇计量监测,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林草教材制作,林草标准编制及标准化示范,《林业资源管理》出版相关技术服务。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鄂尔多斯市农投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5MAD61CXG5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锋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新巨业小区3号楼D座4号商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树木种植经营;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
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机械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鄂尔多斯市现代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鄂尔多斯市农投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大唐黄河“几字弯”库布其沙漠生态治理示范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境内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4、工程内容:中国大唐黄河“几字弯”库布其沙漠生态治理示范工程项目EPC 总承包

  5、工程承包范围:项目整体勘察设计(项目施工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生态治理施工以及生态治理所需全部施工材料;对生态治理区域植被养护,包括工程进行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二)合同工期

  生态治理建设(含新工期养护)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7 月

  生态治理建设(含新工期养护)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6 月

  生态治理后 5 年养护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7 月

  生态治理后 5 年养护期计划竣工日期:2030 年 6 月


  工期总日历天数:2192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本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设计深度要求。

  本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部分执行。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亿零陆佰玖拾肆万伍仟叁佰元整,¥:206945300.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五)预付款

  本合同预付款额度为扣除暂列金、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后 5 年养护费后合同总价的 10%,实际支付为当年施工投资计划扣除上述费用后的 10%。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 28 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对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总额的 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六)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支付

  (1)勘察设计费

  1)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承包人提供设计费用 30%的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的 30%;

  2)施工图全部完成后,承包人提供设计费用 30%的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的 30%;

  3)竣工图交付后,承包人应提供发票金额至设计费的 100%,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的 30%;

  4)质量保证金支付:主体工程(不含后 5 年养护期)完工后 12 个月,经
检查无设计缺陷,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的 10%。

  (2)建安工程款的支付(含与工程进度有关的其他费用)


  建安工程款的支付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体工程(不含后 5 年养护期)按照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的当月(次)已完工程价款的 85%(支付时扣回预付款),按月度支付,限额为每月该部分合同实际完成工程量应付款的 85%,当总付款金额达该部分合同总金额 85%时,停止支付,待该部分合同工程完工并完成结算、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支付至该部分合同结算金额的 92%,经审计出具意见、审计结束支付至审计该部分合同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作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该部分合同缺陷责任期结束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最终结清】的约定进行支付。

  第二阶段:养护工程(5 年)按照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的半年(次)已完工程价款的 85%(不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按半年支付,限额为每次该部分合同实际完成工程量应付款的 85%,当总付款金额达该部分合同该部分总金额 85%时,停止支付,待该部分合同工程完工并完成结算、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支付至该部分合同结算金额的 92%,经审计出具意见、审计结束支付至审计该部分合同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作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该部分合同缺陷责任期结束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最终结清】的约定进行支付。

  (3)暂估价的支付

  暂估价项目的付款,按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三方签订协议条款执行,其中比例延用上次同类付款。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 15 天内,按照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的工程节点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2、竣工结算:

  承包人应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 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

  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合同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报告,承包人应配合完成,并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格和付款的依据。

    (七)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10%;

  (2)建安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3%;

  (3)养护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3%;

  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总金额为 206,945,300.00 元,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规定的可调价范围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本次项目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本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中国大唐黄河“几字弯”库布其沙漠生态治理示范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