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8-014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润和软件”)于2018年2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投资”)的通知,润和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说明
1、增持人: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业绩成长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增持期间:自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2月9日期间,润和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975,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6、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成交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股东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比例
(元/股) (股) (万元)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2.6 10.36 1,536,578 1,592.19 0.19%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2.7 10.47 390,000 408.27 0.05%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2.8 10.60 240,000 254.30 0.03%
润和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2.11 10.98 669,500 735.31 0.08%
集中竞价交易 2018.2.6 8.94 1,057,000 945.10 0.13%
集中竞价交易 2018.2.7 8.92 1,819,577 1,622.73 0.23%
集中竞价交易 2018.2.8 9.04 455,900 412.29 0.06%
集中竞价交易 2018.2.9 8.90 1,806,812 1,608.36 0.23%
合计 —— —— —— 7,975,367 7,578.55 1.00%
7、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周红卫先生和姚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两人共同控制的润和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润和投资 125,106,000 15.70% 133,081,367 16.70%
周红卫 44,242,066 5.55% 44,242,066 5.55%
姚宁 20,918,000 2.63% 20,918,000 2.63%
合计 190,266,066 23.88% 198,241,433 24.88%
注: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81,326,141股于2018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由715,466,700股变更为796,792,841股,上述涉及股份比例均已非公开发行后新股本为准计算。
二、增持实施情况以及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公司控股股东润和投资计划自2017年12月6日起六个月内(包含2017年12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账户或证券、信托等资产管理计划)择机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2017年12月6日增持在内),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截止目前,润和投资合计增持7,975,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合计增持金额7,578.55万元。
鉴于目前的二级市场情况,基于对公司业绩成长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润和投资将相应增加2017年12月6日公布的增持计划金额,增加后计划如下:公司控股股东润和投资计划自2017年12月6日起六个月内(包含2017年12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账户或证券、信托等资产管理计划)择机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017年12月6日增持在内),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润和投资后续将按照上述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润和投资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润和投资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润和投资、周红卫、姚宁共同承诺:自2017年12月6日起,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润和投资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