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寇相东、徐旭日、李艳霞、张通、张莎、徐彦峰、魏增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本公告披露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含本数)。
2、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董事徐彦峰先生拟自首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含首次增持金额)。
3、公司今日收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合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1563%,合计已增持金额 2,111,255.6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
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
强投资者信心,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及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
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上述增持主体合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563%,合计已增持金额 2,111,255.65 元(不含交易费用),超过增持计划金
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本次增持后
姓名 持股数 占 总 股 本 持 股 数 量 占总股本比
量(股) 比例 (股) (元) (股) 例
寇相东 38,200 600,522.00 38,200 0.0430%
徐旭日 39,100 600,799.00 39,100 0.0440%
李艳霞 24,300 350,497.80 24,300 0.0272%
张通 未持有公司股票 13,700 201,954.88 13,700 0.0154%
张莎 9,800 153,954.00 9,800 0.0110%
徐彦峰 6,400 100,914.97 6,400 0.0072%
魏增宝 7,300 102,613.00 7,300 0.0082%
合计 138,800 2,111,255.65 138,800 0.156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3、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