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日接
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晶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沈晶女士2月5日、2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增持时间 本次增持
持有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持有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沈晶 2018/2/5 12,625,364 3.00% 77,000 12,702,364 3.02%
沈晶 2018/2/6 12,702,364 3.02% 300,000 13,002,364 3.09%
2018年以来,截至目前沈晶女士共计增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
沈晶女士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减持过公司股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作出上述增持决定。
2、增持计划
自本次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沈晶女士不排除未来继续通过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沈晶女士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沈晶女士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4、本次股份增持的比例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若后续沈晶女士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