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债务重组的进展暨
债务重组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对外投资事项拟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为解决剩余投资款、资金使用费及违约金返还事宜,公司于2023年9月8日与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莲兴旺”)、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三四”)及其相关方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对鹏莲兴旺、一二三四的债权人民币4.886亿元投资款本金及相关的全部资金使用费、违约金等权益以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方债权收购主体,鹏莲兴旺和一二三四应促成第三方债权收购主体不晚于2023年10月15日与公司签订《债权收购协议》,并于签约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完毕收购价款;就投资款本金4.886亿元与收购价款2.5亿元的差额2.386亿元(2.386亿元皆为暂定金额,以最终实际签署的《债权收购协议》确定的金额与投资款本金4.886亿元的差额为准)以及2.386亿元对应的资金使用费,公司同意在公司按时足额收到第三方债权收购主体支付的收购价款的前提下,未来将全部转化为公司购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仔宏柏厂城市更新项目定制物业的购买价款。公司届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需要,保留部分/全部类型定制物业的所有权,对于剩余定制物业价款,公司有权要求鹏莲兴旺及相关方部分/全部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事项拟进行债务重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5)。
鹏莲兴旺及一二三四引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作为第三方债权收购主体,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与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尚未就债权收购价款的支付时点达成一致,同时公司要求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就债务重组协议履约提供保障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2023-064)。
二、债务重组终止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2023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一二三四送达的《关于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债权收购终止通知函》,一二三四接到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的通知,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因其内部审批原因已经终止了本次债权收购。经和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负责该项目人员核实,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已终止本次债权收购事宜。
鉴于以上情况,以及一二三四、鹏莲兴旺未就债务重组协议履约提供保障措施,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第一条的相关约定,公司决定解除《债务重组协议》,并将按照《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及《<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要求鹏莲兴旺、一二三四继续承担返还义务,要求相关主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一二三四和鹏莲兴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相关主体不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将通过财产保全、司法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
1、由于《债务重组协议》未能履约被解除,公司将向鹏莲兴旺、一二三四要求返回剩余投资款本金4.886亿元及相应资金使用费,但前述投资款本金及费用存在无法全额追回的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会计政策对该笔投资款及相应资金使用费进行账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关于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债权收购终止通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