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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6-020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王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王维先生基于对公司重整后业务复苏前景的坚定信心及核心业务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王维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1,852,46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9.89%。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154,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0%。

  3.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王维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王维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内,王维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王维先生基于对公司重整后业务复苏前景的坚定信心及核心业务价值的认可;为响应公司重整后的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为与前期重整投资形成协同,进一步巩固股东支持,助力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金额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若期间增持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或出现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增持计划提前终止。

  4.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 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6. 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规定,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其他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
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王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