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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关于董事长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2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21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仁药

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希俭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鼓励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市场稳定,周希俭先生倡议:华仁药业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仁药业;股票代码:300110)。

    一、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 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总数2698人。

    二、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周希俭先生的影响和控制。

    三、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

    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希俭先生的此次倡议是基于其对公司投资价值判断以及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本次倡议并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员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因此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得到会计师的认可,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也不属于“股份支付”。

    四、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希俭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希俭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代表周希俭先生的个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预计、判断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五、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风险

    公司专注非PVC软袋双管双阀大输液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近几年公司不断

完善产业链布局,围绕大健康产业,公司主营业务逐步从医药领域向“医药+医疗服务”领域延伸。

    2017 年公司努力践行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应对国家政策调整,

调整医药工业和商业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随着主营业务普通输液收入稳步上升以及腹膜透析液等品种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上升的发展态势。

    2、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周希俭先生通过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和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0,897,100股(配股股份上市后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13,076,520股),占公司总股本26.4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35,53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0.28%,占公司总股本23.88%。公司将根据其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流动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时期,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4、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由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希俭先生倡议的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属于员工自愿性行为,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倡议仅代表周希俭先生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特别提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增持公司股份,还需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