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007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经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或“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返聘协议到期已离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返聘协议到期已离职,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 34 名激励对象(3 人同时持有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 人同时持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及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80,92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280,925 280,925 2023 年 1 月 9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或“2021 年股
权激励计划”)
(1)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华友钴业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华友钴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17 日
为首次授予日,向 7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8.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7.89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9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2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4.3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53.8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日,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9.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8.0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0)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1)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发布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2-156 号公告)。前述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华友钴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6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200名激励对象授予1,074.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3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7)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2-156号公告)。前述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故出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有权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80,92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3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