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铝业”)、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安徽鑫铂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铝材”)、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新能源”)及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环保科技”)等2023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任务,为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充足的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杨村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长市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支行、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确定融资业务后,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为上述业务提供质押和抵押担保。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利率、规模等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
二、其他说明
为提高效率,在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签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上述融资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上述融资额度的有效期限为本议案经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此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