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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188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 88 号

  3、法定代表人:钟建明

  4、注册资本:叁拾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博实股份与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博实股份与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

  8、履约能力分析: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商业信誉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肆仟壹佰捌拾捌万元整(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到现场周期为 8 个月。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周,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总额的 5‰计算(不满7 天按 7 天计),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仍需履行合同向买方交付货物;如卖方逾期 4 周仍未交齐货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返还未交货物的己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 3,706.19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的 1.44%。
由于相关设备需要根据用户现场条件进行安装、验收,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或 2026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相关收入确认期间,不排除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可能,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对应的预期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