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2-069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诉讼案一审判决生效
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已生效。
2.本次进展中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反诉被告。
3.涉案金额:
(1)原告(公司)关于收购标的公司 51%股权、49%股权的业绩补偿纠纷案件,诉讼请求的涉案金额为业绩补偿款合计 38,467.73 万元、利息损失、律师费及相关诉讼费用。
(2)被告(交易对方)关于上述收购标的公司 51%股权、49%股权的业绩补偿纠纷案件的反诉请求的涉案金额为股权支付款合计 31,280.00 万元、利息损失及相关诉讼费用。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结果已生效。根据本次判决结果,依据《会计准则》,公司减少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21,200 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收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纠纷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 年 12 月 17 日、2022 年 3 月 12 日、2022 年 7 月 15 日、2022 年 9 月 3 日发
布在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2021-111、2021-128、2022-018、2022-053、2022-067)。
一、本次诉讼判决生效情况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原被告当事人均未对该案件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
沪 02 民初 214 号、(2021)沪 02 民初 215 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原被告当
事人将按照判决书履行判决内容。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本次判决结果,依据《会计准则》,公司减少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21,200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收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