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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1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4-048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 20 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
三期)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期)金额的议案》,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不
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期)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第三期)》中的相
关规定,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6 月 5 日)起,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7.91 元/股
 (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报告书(第三期)》(公告编号:2023- 056)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金额接近上限,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 日、2023 年 10 月 27 日、2023 年 11 月 3 日、2023
 年 11 月 25 日、2023 年 12 月 1 日、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7
 月 3 日、2024 年 8 月 2 日刊登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81、 2023-083、2023-087、2023-092)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012、2024-015、2024-017、2024-036、2024-043、 2024-047)、《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304,343,58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01%,最高成交价为 15.8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04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4,238,632,182.2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30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3%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三期回购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82,534,7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51%,最高成交价
 为 12.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1,361,315.37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 三期)金额达到 10 亿元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期回购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109,214,7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86%,最高成交
 价为 12.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7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09,737,223.44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第三 期)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截至 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405,375,62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00%,最高成交价为 15.8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04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5,436,767,756.2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7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4%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三期回购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204,400,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87%,最高成交
 价为 12.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48,186,859.71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第三 期)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股份回购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508,006,14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0171%,最高成交价为 15.8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94 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 6,534,802,140.8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3 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5%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鉴于公司此次回购金额已接近回购方案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
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通过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269,287,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95%,最高成交价为 12.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714,555.3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至此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前三期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553,232,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37%,成交总金额为 6,987,904,924.0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回购方式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即 2023 年 8 月 22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

 日(2024 年 8 月 20 日)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不存在和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控股股东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115,530,03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4%,增持金额约为 118,805.82 万
 元, 具 体 详 见 刊登 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 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