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02月13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人员”)
的通知,称其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18年0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员及增持资金
序 股东 职务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
号 姓名 (股) (元/股) (元) 本比例(%)
1 耿培梁 副董事长 -2,000 11.28 -22,560 0.0006
(误操作)
2 耿培梁 副董事长 10,000 11.32 113,200 0.0030
3 巩新民 董事、副总裁 8,000 11.28 90,240 0.0024
4 曲立新 董事、副总裁 8,000 11.32 90,560 0.0024
5 姜泰邦 董事会秘书 9,800 11.27 110,446 0.0029
合计 33,800 11.30 381,886 0.0113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序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号 (%) (%)
1 耿培梁 5,056,809 1.499 5,064,809 1.501
2 巩新民 1,081,409 0.321 1,089,409 0.323
3 曲立新 1,483,806 0.440 1,491,806 0.442
4 姜泰邦 216,602 0.064 226,402 0.067
合计 7,838,626 2.324 7,872,426 2.333
(说明:本公告中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明细与合计存在的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3、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价值的信心,以此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场的稳定。
二、后续增持计划
增持人员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可能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耿培梁先生本次短线交易系误操作造成,且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的规定。耿培梁先生表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账户管理,谨慎操作,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公司将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待相关事项确认后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4、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增持人员出具的《增持公司股份之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