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4-06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01,45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份的
0.11%。其中缪赛、高军二人45.045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份的0.06%,回购价
格为1.8323元/股;赵猛、李新兵、巨澜、罗跃辉、李建股份共计35.10万股,占
回购前公司总股份的0.05%,回购价格为1.986153元/股。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申请注销涉及人数为7人,
公司总股本从704,627,430股减至703,825,980股,于2014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2年2月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
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公司于2012年3月2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
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公司出现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
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限制性股
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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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公司于2012年5月4日在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限
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日为
2012 年4月25 日,授予数量为828万股,授予对象共202人,授予价格为4.10元/
股。
5、2012年8月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王战海、毕监辉、桂艳男、刘新浪四人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2012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了对以上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17万股的回购注
销。
6、2012年12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蒋文鹏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蒋文鹏、林钦、彭胜、邱利、
谢勇五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万股
全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过程中,因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权
益分派,每10股转增5股,2013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蒋文鹏等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议案》,上述需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21万股。
7、2013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周宝钰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周宝钰、陈清华、胡九旺、刘新兆、
刘学勇、雷刚、曾国尧、谢万福、陈雄辉、吕海涛十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5.5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2013年11月1
日,公司完成了对以上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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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3年11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赵猛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赵猛、李新兵二人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5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
销。
9、2014年5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巨澜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巨澜、罗跃辉、李建三人因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5万股全部进行
回购注销。
鉴于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过程中,因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每10
股转增3股,2014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赵猛、巨澜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议案》,上述需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35.10万股。
10、2014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