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4-03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资产
未完成盈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1年重组期间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下
称大连重工〃起重)签订的《利润补偿框架协议》和《利润补偿框
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下称《补偿协议》),鉴于重组标的资产2012
年、2013年盈利未达承诺,公司拟回购大连重工〃起重标的资产
未完成盈利承诺所对应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完成盈利承诺所对应股份数量
根据《补偿协议》,大连重工〃起重承诺2011年度、2012年
度、2013年度利润补偿期间标的资产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7,046万元、84,014万元和
88,072万元。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
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标资产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2]第1302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注入资
产201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之审核报告》(国浩核字[2013]第
612A0013号)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
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瑞华核字[2014]第25020015号),标的资产2011年度、2012
年度、201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80,265.39万元、44,361.57万元和38,112.97万元。
标的资产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累积实现扣除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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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739.93万元,较累
积预测净利润数少86,392.07万元。
经确认,2011年至2013年标的资产未完成盈利承诺所对应股
份数量为167,901,933股(零碎股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计算过程如下:
1.根据《补偿协议》,回购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回购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对应标的资产累积预测净利润
数-截至当期期末对应标的资产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
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对应标的资产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
股份数量
上述公式中,净利润数均以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确定;认购股份总数是指大连重工〃起重
以标的资产所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
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
回。
如果利润补偿期间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大
连重工〃起重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向大连重工〃起重回
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款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
或送股比例)。
2.2012年标的资产未完成盈利承诺所对应股份数量
=[(77,046+84,014-80,265.391282-44,361.567102)×
21,519.3341÷(77,046+84,014+88,072)-0]×1.5=4,720.4782
万股
因公司于2013年7月1日实施了2012年度每10股转增5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该等须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7,080.7173万股。
3.2013年标的资产未完成盈利承诺所对应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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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46+84,014+88,072-80,265.391282-44,361.567102
-38,112.974677)×21,519.3341÷(77,046+84,014+88,072)×
1.5-4,720.4782]×1.5=9,709.4760万股
4.2012年、2013年标的资产未完成盈利承诺累计对应股份数
量=7,080.7173+9,709.4760=16,790.1933万股
二、回购股份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目的:履行大连重工〃起重重组承诺,股份回购后
注销。
2.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大连重工〃起重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3.回购股份价格:总价1.00元人民币。
4.回购股份数量:167,901,933股。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