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105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华医院与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十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428号)和《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451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3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做出终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述案件判决结果
(一)《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428号)(妇科案件)判决结果
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42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案件受理费91795元(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451号)(眼科案件)判决结果
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45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案件受理费272812元(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此前已根据律师的法律意见和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对上述案件涉及的本金和利息计提了预计负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428号);
2、《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451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