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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关于签订重大建设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04-17

股票简称:科陆电子                        股票代码:002121               公告编号200820
    
                    深圳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建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科陆工业厂区总包工程;
    2、投资金额:人民币96,980,000.00 元;
    3、项目建设时间:
    ①开工日期:2008年5月8日
    ②竣工日期:2009年2月27日
    4、工程承包方: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一、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签订重大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签订《科陆工业厂区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合同约定:
    1、《施工合同》签署日期:2008年4月16日,该合同需向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登记备案;
    2、《施工合同》签署地点:深圳市;
    3、主体名称:工程发包方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工程承包方为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4、投资目的:建设龙岗科陆工业厂区,即公司产业化项目基地,产业化项目内容包括:CL7100用电管理系统扩建项目、电子式电能表扩建项目、GCFW微机型高频开关整流逆变直流电源系统扩建项目和高等级标准仪器仪表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5、投资标的:龙岗科陆工业厂区总包工程;
    6、投资金额:人民币96,980,000.00 元;
    7、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
    工程承包方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承包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所有制;
    注册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5#;
    法定代表人:郑真爱;
    注册资本:6069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804194392101;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承包施工等。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该标的未涉及任何资产担保、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未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2、本公司已于2007年4月20日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经公开竞价竞得宝龙工业城G02315-0003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4428.2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2007年4月20日起至2057年4月19日止,拟用于建设公司产业化项目基地。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购买宝龙工业城土地用于建设公司产业化项目基地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3、《施工合同》总价:96,980,000.00 元;
    4、本公司作为发包方,履行《施工合同》及《施工补充合同》中所约定的
    全部义务,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
    当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方提供标准、规范、图纸、材料、设备、
    装备及其它物品;
    5、本公司将按照《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安排投资进度;
    6、项目建设期: 
    开工日期:2008年5月8日
    竣工日期:2009年2月27日
    7、本公司目前生产厂房、宿舍均为租赁取得,建设自有产权的厂房、宿舍,能够为生产经营创造更加稳定的外部环境;
    四、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本次承包工程暂定总价为玖仟陆佰玖拾捌万元整(小写RMB96,980,000.00元,其中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建工程投资额为5400万元(地价款2204万元,此地价款是根据2007年4月2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购买宝龙工业城土地用于建设公司产业化项目基地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所列示的项目总投资额18,000万元及总用地面积34428.29平方米来测算的),公司募集资金仍用于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资金使用计划使用;本次承包工程剩余部分资金6502万元将通过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解决。
    2、投资方式:现金;
    3、分期出资的安排:合同总价款人民币96,980,000.00 元,按照《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按期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4、本公司的主要义务:本公司作为发包方,履行《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方提供标准、规范、图纸、材料、设备、装备等其它物品;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8年5月8日
    竣工日期:2009年2月27日
    6、违约责任:对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双方签订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7、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监理工程师调解,调解不成时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8、《施工合同》于2008年4月16日签署,本公司与承包方约定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通过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目前生产厂房、宿舍均为租赁取得,建设自有产权的厂房、宿舍,能够为生产经营创造更加稳定的外部环境,解决产能扩张带来的影响,同时也满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求,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公司与工程承包方签署的《施工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以及遭遇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仍可能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到本公司的财务以及生产经营状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
    2、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关于签订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的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宝龙工业城土地用于建设
    公司产业化项目基地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