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0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接到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华矿业”)的告知
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18
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名称:泛华矿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汉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加胜先生。
2、增持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泛华矿业持有本公司60,804,8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8.8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加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增持规模: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20,000万元。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5、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择机增持罗平锌电股份。
6、增持期间:2018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存在下
列事项不得增持公司股份,且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1) 公司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或定期报告前30日内;
(2)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4)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
为规避窗口期间买卖公司股份,避免违规,公司董事会亦将向上述股东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以确保增持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有关规定。
2、泛华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泛华矿业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