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王扬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王扬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王扬超先生拟于 2024 年 2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合
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
数)。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王扬超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王扬超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王扬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系王扬超先生之父,王云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8,800,000 股股份,通过浙江东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实业”)间接持有公司
523,982,587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642,782,5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1%。
2、王扬超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王扬超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
值的合理判断,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区间:1,000 万元(含本数)-2,000 万元(含本
数)人民币。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起的 6 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本增
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王扬超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
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扬超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4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增持总金额为
1,002.32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王扬超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
扬超先生、东港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云富 118,800,000 7.34% 118,800,000 7.34%
王扬超 0 0 2,046,000 0.13%
东港实业 523,982,587 32.37% 523,982,587 32.37%
合计 642,782,587 39.71% 644,828,587 39.84%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