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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7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8-01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收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李缜先生的通知,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同时基于对公司动力锂电池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计划自2018年2月7日起3个月内(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5月8日)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缜先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晨先生以及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3,931,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6%;其中李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107,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1%。

    二、增持计划及方式

    基于坚定看好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坚定公司“让绿色能源服务于人类”的企业使命与发展前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拟自2018年2月7日起3个月内(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5月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大宗交易等)或通过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持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设立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等)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大宗交易等)或通过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持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设立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等)增持。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制度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李缜先生承诺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且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