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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经营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起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新疆阿图什天门索道综合体建设项目合作协议。

    新疆阿图什天门索道综合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新疆阿图什市天门文化旅游区。本项目包括:天门景区索道项目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收益等,以及天门景区的经营、维护、收益等。本项目投资规模约 2 亿元(实际投资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用于建设两条旅游交通索道和一条滑雪场索道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新疆阿图什天门索道综合体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的交易对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具备履约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乙方: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投资

    本项目投资规模约 2 亿元(实际投资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
    3、项目建设

    (1)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部分包括天门景区照壁峰往复式旅游交通索道、天门峡谷脱挂式旅游交通索道和天门滑雪场索道及配套设施建设。

    乙方负责索道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组织工程建设、施工和安装等,并承担建设工程相关费用,甲方需提供必要协助。

    (2)项目建设期

    景区索道项目须在取得开工许可后24个月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营。

    4、项目经营权和经营期限

    (1)项目经营权

    乙方是本项目的投资人和运营者,对本项目的经营权是唯一且排他及不可撤销的,包括:对天门景区索道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收益等权利,对天门景区经营项目的经营、维护和收益等权利。

  天门景区现已处于正常对游客开放和收费状态,甲方同意将天门景区已建成的全部基础设施和设备全部托管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直至项目经营期届满之日止。

    (2)项目经营期

    自索道运营日起至其后第 30 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时间届满日止。
    5、资源使用费

    自项目经营期开始,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以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载明的净利润为基础,按不同经营期对应的不同支付比例,向甲方支付资源使用费。

    6、项目移交

    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所有项目设施及相关权利。

    7、合同生效

    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8、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应视为违约方,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向其赔偿其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其因此维权而向第三方支付的成本和费用。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经营期限较长,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待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合
作而对合作对方形成依赖。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巩固和深化北起院在索道领域的专业优势,标志着公司“十四五”战略中索道工程投资与运营项目的正式落地,有利于扩大公司工程投资与运营板块规模。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项目经营期较长,存在因宏观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不可抗力等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