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6-004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
《中清先进电池制造(石河子)有限公司 6GW 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工程总承 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公告编号:2025-002)。近日,江苏省冶 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收到中清先进电池制造(石河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清石河子公司”)送达的《关于终止中清项目总承包合同 的函》。函件说明“中清石河子公司 6GW 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新 疆项目”)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我司基于负责任的 态度,特通知贵司终止本项目总承包合同。请贵司接到本函后,立即停止本项 目有关的一切工作,做好对之前已完成工作结算的准备。”
2、鉴于新疆项目实施的政策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若江苏院继续履行总承 包合同,无法判断项目后续实施可能带来的风险。因此经江苏院审慎决定,计 划终止新疆项目后续一切工作,并按照目前已完成的工作情况与中清石河子公 司进行结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尚未与中清石河子公司就解除总承包 事项达成或签署任何协议,亦未开展具体结算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3、经公司财务测算,新疆项目 2025 年未能达到收入确认条件,预计不会
对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及经营利润产生影响,具体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请 以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合同概况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院与中清石河子公司签订了总承包
合同,合同暂定价款为 1,003,000,000 元(壹拾亿零叁佰万元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
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合同进展及拟终止的原因
自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江苏院已陆续完成项目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报审、设备采购分包,并配合业主方完成项目部分报批报建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已累计收到新疆项目预付款共计 103,329,700.00元,与设备供应商签署了相应设备的采购合同并支付了 98,530,000.00 元设备预付款。
近日根据中清石河子公司函件通知,新疆项目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经江苏院审慎决定,考虑当前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的不确定性,应该同意业主方的请求,终止总承包合同并进行结算,同时计划解除与设备供应商的采购合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尚未与中清石河子公司就新疆项目总承包合同解除事项达成或签署任何协议,亦未开展具体结算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拟终止新疆项目是江苏院根据外部政策、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及中清石河子公司尚未就新疆项目总承包合同解除达成或签署任何协议,亦未开展具体结算工作。新疆项目总承包合同能否顺利解除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新疆项目的终止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及江苏院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及江苏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
3、经公司财务测算,新疆项目 2025 年未能达到收入确认条件,预计不会对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及经营利润产生影响,具体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请以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江苏院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要
求,并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业主方进行结算。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会持续关注新疆项目总承包合同解除事宜及工程结算情况的后续进展,动态评估对公司的影响,积极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中清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函》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