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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告编号:2024—05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6,077,726.04 元,未分配利润为 8,411,449.79 元。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信心,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中期现金分红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604,272,777.00股,其中已回购574,100股份不参与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6,036,986.77 元。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公司以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本预案,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