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双方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自生效日起产生效力。
2.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在合同期内按照进度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合同的履行可能面临因政治经济环境变化、不可预见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风险,或将致使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提前终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 年 1 月 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工程公司”或“运维承包商”)收到招标
单位柬埔寨皇家集团旗下的 Botum Sakor Energy Company Limited
(以下简称“BSE 公司”或“项目公司”)发来的《Letter of Award》
(中标函),根据《中标函》,深南电工程公司被确定为柬埔寨国公省 2×450MW 燃机联合循环电站运维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预计为 208,113,545 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收到项目中标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026 年 1 月 29 日,深南电工程公司与 BSE 公司正式签署了本项
目的首份合同,即《OFFSHORE SUPPLY AND O&M TECHNICAL CONSULTING
AGREEMENT》(离岸供应与运维技术咨询协议),该合同预计金额为104,056,772.5 美元(占项目总金额的 50%),此金额为基于运维周期的估算数,实际金额以合同执行过程中确认的金额为准。此外,深南电工程公司拟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在柬埔寨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执行本项目现场运营与维护相关工作。鉴于境外分支机构设立尚未完成,本项目涉及境外分支机构的相关合同(预计金额 104,056,772.5 美元,占项目总金额的 50%)将待其设立完成后另行签署。现将已签署合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Botum Sakor Energy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246 Preah Monivong Boulevard, Sangkat Boeung
Raing, Khan Daun Penh, Phnom Penh, Kingdom of Cambodia
法定代表人:Kith Meng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输电与配电(生产电力的发电设施运营、电力传输运行、电力配电与销售运营)
与公司关联关系及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与 BSE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 BSE 公司未与公司发生过类似交易。
信用状况:BSE 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项目公司:Botum Sakor Energy Company Limited
运维承包商: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及期限
合同金额预计为 104,056,772.5 美元,此金额为基于运维周期的估算数,实际金额以合同执行过程中确认的金额为准。该金额包含项目商业运营日前的建设阶段(预计 2026 年—2027 年)前期服务及后续商业运营阶段涵盖机组两个大修周期(预计 2028 年—2042 年)的运维服务。
3.合同支付方式
在项目商业运营日前的建设阶段,项目公司应向运维承包商支付固定费用(分四期支付),作为履行前期服务的对价。在项目商业运营阶段,项目公司应于每月按合同约定向运维承包商支付该月的服务费,实际金额以合同执行过程中确认的金额为准。
4.权利与义务
运维承包商负责离岸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关工作。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金额和付款方式向运维承包商支付款项。
5.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双方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自生效日起产生效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实施预计将显著扩大深南电工程公司在燃气轮机运维领域的业务规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深南电工程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和专业声誉。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深化燃机全生命周期服务
能力,积累关键技术与运营经验,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完善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国际市场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推动“投建运管维”一体化服务体系的有效落地,强化各业务环节的协同,为构建综合能源服务商商业模式提供有力支撑。上述合同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2.本项目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在合同期内按照进度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合同的履行可能面临因政治经济环境变化、不可预见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风险,或将致使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提前终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OFFSHORE SUPPLY AND O&M TECHNICAL CONSULTING AGREEMENT》
(离岸供应与运维技术咨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