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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1 沪市 东方集团


大宗交易数据,最后更新日期:2023-01-29

东方集团(600811) - 大宗交易明细

交易日

成交价

涨跌幅(%)

收盘价

占流通盘

溢折价率

成交额

成交量

营业部
2019-10-28 3.37 0.6% 3.37 0.6% 0% 7499.94万 2225.5万
买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9-04-01 4.32 2.86% 4.32 0.18% 0% 2592万 600万
买入: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出: 机构专用
2019-04-01 4.32 2.86% 4.32 1.37% 0% 1.94亿 4500万
买入: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出: 机构专用
2019-03-11 4.24 3.67% 4.24 0.18% 0% 2544万 600万
买入: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出: 机构专用
2018-11-07 4.02 -0.74% 4.02 0.46% 0% 6030万 1500万
买入: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出: 机构专用
2018-10-30 3.8 0.53% 3.8 2.26% 0% 2.81亿 7400万
买入: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出: 机构专用
2018-10-22 3.98 3.38% 3.98 0.73% 0% 9552万 2400万
买入: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出: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经纬街证券营业部
2018-10-22 3.98 3.38% 3.98 1.22% 0% 1.59亿 4000万
买入: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经纬街证券营业部
2018-09-05 4 -6.54% 4 0.58% 0% 7600.8万 1900.2万
买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17-12-27 4.23 0% 4.6 2.04% -8.04% 3.07亿 7260万
买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北二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2017-11-10 4.53 0% 4.93 0.04% -8.11% 724.8万 160万
买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北二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2017-11-08 4.56 0.2% 4.97 1.96% -8.25% 3.19亿 7000万
买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北二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2017-11-01 5.1 -0.4% 4.97 0.13% 2.62% 2040万 400万
买入: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经纬街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2017-10-31 5.1 0% 4.99 0.53% 2.2% 8670万 1700万
买入: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经纬街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2017-10-31 5.1 0% 4.99 1.78% 2.2% 2.9亿 5700万
买入: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经纬街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2017-03-15 7.22 -0.14% 7.18 0.06% 0.56% 693.12万 96万
买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2017-03-15 7.22 -0.14% 7.18 0.07% 0.56% 880.84万 122万
买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2017-03-09 7.29 -1.51% 7.18 0.22% 1.53% 2657.41万 364.52万
买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关于“大宗交易”的百科知识

1、股票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股票大宗交易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2、多少算大宗交易?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 (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大宗交易是利好还是利空?

如果大宗交易的价格高于目前的股价,算是利好,等于说有人愿意以高价收购股份。
但如果是折价销售,算是利空,等于大股东低价甩卖,接盘的人可能在二级市场变现,赚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