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600678) - 大宗交易明细
交易日 | 成交价 |
涨跌幅(%) |
收盘价 |
占流通盘 |
溢折价率 |
成交额 |
成交量 |
营业部 |
---|---|---|---|---|---|---|---|---|
2011-06-13 | 5.45 | -0.37% | 5.43 | 0.17% | 0.37% | 327万 | 60万 |
买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路证券营业部
|
2011-06-13 | 5.45 | -0.37% | 5.43 | 0.17% | 0.37% | 327万 | 60万 |
买入: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路证券营业部
|
2010-11-17 | 5.42 | -1.58% | 5.61 | 0.28% | -3.39% | 436.46万 | 80.53万 |
买入: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韶山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口路证券营业部
|
股票大宗交易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
(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如果大宗交易的价格高于目前的股价,算是利好,等于说有人愿意以高价收购股份。
但如果是折价销售,算是利空,等于大股东低价甩卖,接盘的人可能在二级市场变现,赚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