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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0 沪市 中央商场


大宗交易数据,最后更新日期:2023-01-29

中央商场(600280) - 大宗交易明细

交易日

成交价

涨跌幅(%)

收盘价

占流通盘

溢折价率

成交额

成交量

营业部
2015-05-25 31.93 10% 36.97 0.14% -13.63% 2873.7万 90万
买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建设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
2015-05-25 31.93 10% 36.97 0.27% -13.63% 5747.4万 180万
买入: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一环路西三段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
2015-05-25 31.93 10% 36.97 0.23% -13.63% 4949.14万 155万
买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宝岗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
2015-05-19 26.85 -1.38% 27.87 0.18% -3.66% 2872.95万 107万
买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
2015-05-19 26.85 -1.38% 27.87 0.62% -3.66% 9988.2万 372万
买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
2015-05-19 26.85 -1.38% 27.87 0.44% -3.66% 7061.55万 263万
买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中华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
2015-05-19 26.85 -1.38% 27.87 0.26% -3.66% 4161.75万 155万
买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宝岗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
2015-05-19 26.85 -1.38% 27.87 0.44% -3.66% 6967.57万 259.5万
买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
2015-05-19 26.85 -1.38% 27.87 0.72% -3.66% 1.15亿 432万
买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中华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
2015-05-19 26.85 -1.38% 27.87 0.18% -3.66% 2846.1万 106万
买入: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
卖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进香河路证券营业部
2013-05-08 41 -1.42% 39.66 0.53% 3.38% 2993万 73万
买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2012-08-09 24.78 -0.44% 27.41 3.73% -9.59% 1.46亿 593万
买入: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华侨路营业部
卖出: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2012-08-09 24.78 -0.44% 27.41 3.46% -9.59% 1.36亿 549万
买入: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华侨路营业部
卖出: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长乐路证券营业部
2012-06-20 30.47 -1.75% 32.08 0.66% -5.02% 3047万 100万
买入: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华侨路营业部
卖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止马营证券营业部
2012-06-19 31.01 -1.24% 32.65 0.61% -5.02% 2666.86万 86万
买入: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华侨路营业部
卖出: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黄石天津路证券营业部

关于“大宗交易”的百科知识

1、股票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股票大宗交易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2、多少算大宗交易?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 (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大宗交易是利好还是利空?

如果大宗交易的价格高于目前的股价,算是利好,等于说有人愿意以高价收购股份。
但如果是折价销售,算是利空,等于大股东低价甩卖,接盘的人可能在二级市场变现,赚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