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 大宗交易明细
交易日 | 成交价 |
涨跌幅(%) |
收盘价 |
占流通盘 |
溢折价率 |
成交额 |
成交量 |
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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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3 | 13.19 | 4.42% | 14.66 | 1.09% | -10.03% | 1055.2万 | 80万 |
买入: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杨公堤证券营业部
卖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平滨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
2014-09-15 | 13.01 | 4.33% | 14.45 | 2.73% | -9.96% | 2602万 | 200万 |
买入: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走马街证券营业部
卖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平滨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
2014-09-01 | 12.85 | 3.35% | 13.25 | 0.76% | -3.02% | 668.2万 | 52万 |
买入: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走马街证券营业部
卖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康路证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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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 8.25 | 0.95% | 8.5 | 1.34% | -2.94% | 412.5万 | 50万 |
买入: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龙华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康路证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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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大宗交易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
(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如果大宗交易的价格高于目前的股价,算是利好,等于说有人愿意以高价收购股份。
但如果是折价销售,算是利空,等于大股东低价甩卖,接盘的人可能在二级市场变现,赚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