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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4 深市 洋河股份


大宗交易数据,最后更新日期:2023-01-29

洋河股份(002304) - 大宗交易明细

交易日

成交价

涨跌幅(%)

收盘价

占流通盘

溢折价率

成交额

成交量

营业部
2021-07-26 182.49 -7.21% 182.49 0% 0% 879.6万 4.82万
买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7-26 182.49 -7.21% 182.49 0% 0% 879.6万 4.82万
买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7-26 182.49 -7.21% 182.49 0% 0% 879.6万 4.82万
买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6-24 203.07 4.23% 203.07 0.04% 0% 1.01亿 50万
买入: 机构专用
卖出: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营业部
2021-06-17 204.76 0.37% 204.76 0% 0% 659.33万 3.22万
买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卖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
2021-05-06 183.3 -4.78% 183.3 0.01% 0% 1833万 10万
买入: 机构专用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4-28 171.22 1.62% 174 0% -1.6% 888.63万 5.19万
买入: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门证券营业部
卖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2021-04-12 153.56 -1.51% 153.56 0% 0% 350.12万 2.27万
买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1-03-23 160.6 0.04% 160.66 0.01% -0.04% 1927.2万 12万
买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2-08 217.9 3.41% 217.9 0% 0% 501.17万 2.29万
买入: 机构专用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2-08 217.9 3.41% 217.9 0.02% 0% 4358万 20万
买入: 机构专用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2-08 217.9 3.41% 217.9 0.01% 0% 1612.46万 7.4万
买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彩虹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2-08 217.9 3.41% 217.9 0.01% 0% 2179万 10万
买入: 机构专用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2-08 217.9 3.41% 217.9 0% 0% 501.17万 2.29万
买入: 机构专用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2-04 202.7 -0.64% 202.7 0.01% 0% 2432.4万 12万
买入: 机构专用
卖出: 机构专用
2021-01-26 219 3.25% 219 0.07% 0% 1.99亿 91万
买入: 机构专用
卖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1-01-22 192.83 -0.67% 192.83 0% 0% 499.43万 2.59万
买入: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卖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门证券营业部
2021-01-20 190.8 0.1% 190.8 0% 0% 496.08万 2.6万
买入: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卖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门证券营业部
2020-12-31 230 1.72% 235.99 0% -2.54% 680.8万 2.96万
买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彩虹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南路证券营业部
2020-12-02 165 0.62% 179 0% -7.82% 247.5万 1.5万
买入: 机构专用
卖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湖滨路证券营业部

关于“大宗交易”的百科知识

1、股票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股票大宗交易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2、多少算大宗交易?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 (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大宗交易是利好还是利空?

如果大宗交易的价格高于目前的股价,算是利好,等于说有人愿意以高价收购股份。
但如果是折价销售,算是利空,等于大股东低价甩卖,接盘的人可能在二级市场变现,赚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