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拟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大华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243.9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59.3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1,982.6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72万元。
截止2024年4月30日,政旦志远共为1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共计2,429.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年末数: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项目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强,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琳,2023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1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杨红宁,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 79 万元(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 79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 76 万元的变化不大,变化幅度未超过2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
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为公司服务的原部分审计团队目前已加入政旦志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考虑,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政旦志远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
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丰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同
意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