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857,429.3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
供分配利润 210,985,155.9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3,34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3,335,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6.64%;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
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