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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科技:高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高华科技:高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1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 5 楼 511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议案补充通知。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维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情况,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杨帅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阶段拟回购公司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的价值与股东权益,公司拟实施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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