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
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1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340,117.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0,059,882.10 元(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 590,059,882.10 元已全部到
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3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
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
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9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89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09,661.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886,338.10 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 816,886,338.10 元已全部
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309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2024 年上半年,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投入首发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2,824.64 万元,其中新能源汽车用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1,023.80 万元,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专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800.84 万元;
2)支付首发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 0.31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
57,714.91 万元,2024 年上半年首发募投项目使用首发募集资金 2,824.6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408.25 万元,具体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1) 60,274.50
减:投入首发募集资金项目(a) 57,714.91
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b) 1,268.51
项目 金额
支付首发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c) 0.49
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金额(2)=a+b+c 58,983.91
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首发募集资金金额(3)=(1)-(2) 1,290.59
期末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 1,050.00
期末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 0.00
期末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金额(6) 1,167.66
期末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7)=(3)-(4)-(5)+(6) 1,408.25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 年上半年,本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投入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9,812.78 万元;
2)支付再融资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 0.09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
68,034.29 万元,2024 年上半年再融资募投项目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 9,812.78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再融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584.80 万元,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1) 81,898.62
减:投入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a) 68,034.29
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b) 117.03
支付再融资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c) 0.16
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2)=a+b+c 68,151.48
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3)=(1)-(2) 13,747.14
期末公司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 2,500.00
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 0.00
期末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金额(6) 337.66
期末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7)=(3)-(4)-(5)+(6) 11,584.8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瑞德”)为“新能源汽车用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与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作为共同一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豪森瑞德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支行、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切实履行监管协议。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豪森润博智能装备常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湖塘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切实履行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