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金额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3 号文同意注册,江苏中信博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3,928,87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2.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1,459,025.3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404,221.84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7,054,803.46 元,其中股本 33,928,870.00 元,资本
公积(资本溢价)1,273,125,933.4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到
账。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形式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昆山 安徽融进新能源科 811200101410
高新技术产业 技有限公司 0556800 501,311,800.00 - -
开发区支行【注
1】
苏州银行股份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 514531000008
有限公司昆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 80,067,300.00 - -
支行【注 1】
上海浦东发展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 890700788010
银行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01897 100,000,000.00 - -
昆山支行【注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形式
1】
中国银行股份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
有限公司昆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3575033843 345,675,703.46 - -
陆家支行【注 1】
昆山农村商业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 305223901201 52,984,566.1
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4869 280,000,000.00 9 活期
公司陆家支行
合计 1,307,054,803. 52,984,566.1
46 9
注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的账号 89070078801000001897 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销户;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的账户 51453100000882 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销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账号 8112001014100556800 于2023年1月13日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陆家支行的账户523575033843于2023
年 1 月 18 日销户。
注 2: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支行 OSA391899999993010000196 银行专户另有募集资金余额 1,046,114.56 元。
注 3: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信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到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
司另有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54,030,680.75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繁昌区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常州生产基地所在地常州市金坛区为项目实施地点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 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安 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常州生产基地所在地常州市金坛区为项目 实施地点,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优
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合理业务布局,促进募投项目更高效开展,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的基础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即公司常州生产基地所在地。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刊登《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2、报告期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48,393,099.17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85 号)。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48,393,099.17 元置换公司先期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使用募投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置换金额
金额 金额
1 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 501,311,800.00 21,592,600.00 21,592,600.0
地建设项目【注】 0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 26,800,499.1
2 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80,067,300.00 26,800,499.17 7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合计 681,379,100.00 48,393,099.17 48,393,099.1
7
注: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1 年度追加投资 6,500 万元,追加投资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为 56,631.18 万元。详见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利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