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9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洋坝路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普通股股东人数 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7,203,24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7,203,2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3.188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18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胡岭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7,171,241 99.9322 32,000 0.0678 0 0.0000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7,171,241 99.9322 32,000 0.0678 0 0.0000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7,171,241 99.9322 32,000 0.0678 0 0.0000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7,171,241 99.9322 32,000 0.0678 0 0.0000
2.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7,139,241 99.8644 32,000 0.0678 32,000 0.0678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关于选举金李梅为第五届 47,117,928 99.8193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黄魏青为第五届 47,106,928 99.796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胡岭为第五届董 47,106,928 99.796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4.01 《关于选举谢诗蕾为第五 47,092,928 99.7663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黄列群为第五 47,097,928 99.7769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吴昊为第五届 47,092,928 99.7663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5.01 《关于选举杜熠为第五届 47,069,926 99.7176 是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5.02 《关于选举吴健颖为第五 47,089,926 99.7599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01 《关于选举金 230,228 72.9629
李梅为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黄 219,228 69.4769
魏青为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胡 219,228 69.4769
岭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谢 205,228 65.0400
诗蕾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黄 210,228 66.6246
列群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吴 205,228 65.0400
昊为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5.01 《关于选举杜 182,226 57.7503
熠为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
表 监 事 的 议
案》
5.02 《关于选举吴 202,226 64.0887
健颖为第五届
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
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1、2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 3、4、5 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 3.01、3.02、3.03、4.01、4.02、4.03、5.01、5.02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嘉、王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2023-11-04